女子小萱(化名)在2023年8月发现一封起诉书,内容竟然是丈夫阿国(化名)偷腥人妻欢欢(化名),遭到对方丈夫(A男)提告,小萱追问后阿国坦承有外遇,小萱因此情绪陷入低潮,导致生理期异常、内分泌失调,甚至因而子宫血崩,情绪呈现忧郁及崩溃状态,小萱愤而对欢欢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阿国坦承2022年12月24日与欢欢同车后,其后一段时日曾与欢欢发生亲密关系。欢欢则是辩称,与阿国有交往一小段时日,但否认知道阿国是有配偶之人。
欢欢表示,之前阿国偷拍她的裸照、影片,并传送给她的丈夫,现正由地检署侦办中,她也取得了暂时保护令。她的丈夫对阿国提告后已达成和解,小萱会提告恐是对阿国藉机报復的手段。
欢欢主张,配偶权非民法所保护之权利客体,非宪法上之权利,小萱不得请求损害赔偿。纵然认定小萱得以配偶权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但小萱有所说遭到影响生理健康情形,与她的行为难以证明有因果关系。
法官审酌小萱所受到的侵害,心理承受的打击、痛苦等,日前依法宣判,认慰抚金应以30万元为适当,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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