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阮姓男子2023年8月持刀砍杀同乡阮姓女友致死,犯后逃至凤山溪畔桥下被逮,雄检依杀人罪嫌起诉。该案原本预计依国民法官法进行审理,但阮男律师认为,双方家属都在越南,出庭也仰赖双向翻译,要解释专业法律术语相当费时,声请此案不行国民参与审判。高雄地院考量阮男已认罪,语言隔阂恐将影响裁判,裁定改行通常审判程序。
高雄市凤山区一间旅社门口于2023年8月28日晚间发生情杀案,越南籍的阮姓男子因感情纠纷,竟持刀狂刺女友21刀,女友送医后宣告不治,阮男行凶后徒步逃逸,在凤山溪躲藏1天1夜才被逮捕,检方今年初以杀人罪嫌起诉。
检方指出,越南籍阮姓男子与阮姓女友到台湾工作,分别在屏东及高雄,过去就因为交友问题常起争执,他不满女友经常晚上跟朋友出去玩。去年8月27日,他们先后入住凤山一家旅社,期间阮男表示想换工作,2人可以一起租房生活,但阮女不同意,接着阮男又提议续住一晚,不过阮女以工作而拒绝他,隔日晚上9点多,阮女要离开旅社时,阮男一时气愤难平,追了出去,拿起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就朝阮女狂刺,包含胸部、头部和身体,共21处锐力伤,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
阮男行凶后逃离现场,警方展开地毯式搜索,才在凤山区博爱桥下的管路平台上面找到只剩一件四角裤的阮姓男子,依杀人罪移送侦办,检方侦查终结依杀人罪起诉,全案原本预计採国民法官审理。
但阮男律师认为,阮男、阮女家属都在越南,若行国民参审审理,届时应有通译双向翻译之需求,而通译就法律专业用词及相关文件翻译,恐耗费时间、程序,声请此案不行国民参与审判。
高雄地院审酌相关人意见,考量阮男已做有罪陈述,认不行国民参与审判较为适当,改行通常审判程序。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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