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发现郑姓丈夫的手机定位有异,2023年1月8日至同年2月15日深夜,这段期间都是定位在罗姓女同事住处,郑男坦承是外遇,在2023年2月14日情人节正男与罗女签立切结书,向李女道歉并保证不再外遇,不料,李女事后发现2人持续交往还多次去摩铁嘿咻,愤而提告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李女指控,郑男与罗女签立切结后,仍以LINE、微信或Skype保持联络,还在2023年5月24日、6月1日、6月9日、6月20日及7月19日,一同前往多家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侵害她基于配偶关系的身分法益,而且情节重大,对她造成精神重大损害。郑男与罗女则是坦承不讳,但认为李女请求金额过高。
法官认,2人在李女与郑男的婚姻关系存续时,发生男女亲密交往行为,显已侵害李女婚姻之圆满状态及幸福,堪认属不法侵害李女基于配偶关系,而享有之夫妻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李女请求连带赔偿赔偿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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