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洪姓、谢姓、李姓3名少年今年2月25日凌晨,将文化中心地下室的拒马拆卸后,搬到2楼往1楼丢掷,过程中另名吴姓少年全程拍摄,画面上传IG后屁孩行径在网路流传,警方获报后循线查获,并依社维法送办,法院审理后,3人各裁罚3000元。可抗告。
判决指出,今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洪姓、谢姓、李姓少年到文化中心,3人到了地下室,将拒马拆除后,搬到文化中心二楼,再由洪姓少年将拒马从2楼往1楼丢掷,整个过程都被另名吴姓少年全程拍下,放上IG分享,该影片也在网路上流传,辖区苓雅分局获报后即侦办,循线找到3人。
因画面成为铁证,高雄简易庭审理时,洪、谢、李等人均坦承,法官认为,铁制拒马质地坚硬,若自高处往下丢掷,已足以对人之生命、身体、安全及财产构成威胁,况且行为地点就在公眾场所,虽为凌晨1时许,仍可能会有人行经该处,或是受到惊吓。
审酌3人犯案手段等,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共同投掷有杀伤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各处3000元罚锾。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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