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爆发员警涉足不当场所风纪案。某二分局一名派出所警员,日前遭酒店业者检举到店内消费不付钱,甚至羞辱坐台小姐很丑。市警局调查后,并未发现警员赖帐事实,但却发现他至少5次前往酒店消费,依涉足不当场所记过2次,列教育辅导对象。
市警局督察科接获业者举报,该位员警多次前往某酒店,佯装要消费,未料多次疑似刻意恶整业者,到店内后羞辱店方及小姐后又突然离去,业者无法认瘦下才检举。
但是警局并未查出警员吃霸王餐,但却查出该位警员多次前往有女陪侍的酒店消费,将他依「警察人员非因公不得涉足不妥当场所惩罚原则」记过2次,并列教育辅导对象加强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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