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担任立委办公室主任的张姓男子,将2名女记者带到KTV唱歌,却分别对2人摸胸猥亵,今年初被依2个强制猥亵罪判囚2年定谳,张男被控性侵其中一名女记者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可上诉。
强制性交罪部分,一审将张男重判5年,但高院更一审考量张男终能坦承有着手实行强制性交行为,但辩称属未遂,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给付赔偿完毕,因此改判3年2月。
检方起诉指控,张姓男子在2019年担任某立法委员服务处办公室主任,2名被害人都是某电视台女记者,2019年2月间其隔中一名女记者经营採访路线而结识某里长,进而结识张男,张男在2019年2月22日中午在某餐厅举办春酒餐会,遂邀约她参加。
她因认张男政商关系良好,与他建立关系有助于取得新闻素材,并考量另一名女记者也与里长认识,即邀她陪同参加餐会,该餐会在当天下午3点多结束,张男意犹未尽,提议前往KTV继续饮酒唱歌、续摊,其他宾客均因有事而未应允参加续摊,2名女记者与张男一同前往位台北市的钱柜KTV。
张男利用与女记者合唱之机会,伸手搂住她肩膀,将左手顺势往下抓捏搓揉她左胸,她见状即略为闪躲,但张男并未停手,接续搓摸她左胸,且不顾她表示反对,继而往下抚摸她腰部,甚而伸入她裙内,在臀部及大腿间来回抚摸,违反她意愿而为猥亵行为得逞。
后来,张男又转而坐到另一名女记者身旁,以左手肘顶碰她之右胸,復以左手搂住她肩部,再顺势以右手抚摸她左胸,她见状即将身体内缩蜷曲以示拒绝,张男不顾她反对,仍多次抚摸她胸部、身体,违反她意愿而为猥亵行为得逞。
一名女记者因不胜酒力而在包厢内睡着,由友人拨打电话叫醒后先行离开KTV,另一名女记者见张男已有酒意,而联繫张的友人前来他返家,但友人无法前来,她碍于情面在当天晚上6点与张男一同搭乘计程车,欲将张男送回办公室。
不料,张男要求计程车转往汽车旅馆, 他见她表达反对,称将他送抵汽车旅馆后她即可离开,她因内急且不愿得罪对方,陪同他前往办妥入住手续前往上开旅馆房间,并进入房内上厕所。女记者如厕结束正欲离开之际,张男竟将她强压在床上,被害人趁隙穿上衣物逃离后,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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