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警察局自4月3日花莲县发生大地震后,全员投入救灾工作,除协助县政府及地检署拆除危楼安全维护及搜证作业外,另对所拆除大楼内民眾遗留的财物进行保管及办理发还的服务,全力捍卫民眾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儘管员警投入救灾工作,维护治安工作也没有偏废。刑事警察大队科技犯罪侦查队仍利用救灾勤务空檔,依据警政署函嘱之「加强查捕潜在通缉犯行动专案」,针对辖内诈欺、毒品、重大经济犯罪等逃匿多年之犯嫌进行查捕,在4月下旬缉获逃亡逾16年陈姓通缉犯到案,警询确认人别身分后,依法将陈嫌解送花莲地方法院归案,陈嫌逃亡多年,当晚即遭法院羁押在案。

陈姓犯嫌在2006及2007年间,在多个县市犯下数起诈欺、枪炮及公共危险案件,经花莲地检、花莲地院、宜兰地检、高雄地检及臺北地检等5个单位分别发布通缉后,逃亡藏匿逾16年。这次趁着花莲大地震,认为警方忙于救灾,无暇治安工作,特别返回吉安乡住处,没想到因此栽了个大跟斗,被警方抓拿归案。

花莲县警察局长王旭昌上任后,特别对于毒品、诈欺、枪炮及帮派组织等犯罪强化查缉,避免各类犯罪衍生治安问题,并提醒民眾如发现任何可疑或不法情事,请即向警察机关举报,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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