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信部要求 锂电业每年研发费不低于收入3%
大陆工信部最新公布锂电池行业管理办法的徵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测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等。
大陆工信部最新公布锂电池行业管理办法的徵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测试平台;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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