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获报,英属维京群岛商「志富」(NOW RICH)公司,涉嫌以不实的海运提单、装箱单,并开立假的商业发票,另提出越南某银行的远期信用状,向台新银行申办33份信用状买断,藉此诈骗台新银行4777万多美元(约台币约15亿4000多万元),台北地检署10日依违反《银行法》起诉志富公司负责人王孟博、特助叶佳浩2人,另通缉志富公司越南籍董事「阿平」。
王、叶2人因本案遭收押,北检今移送台北地院审理。
检调获报,2022年,澳洲木材出口商,透过中间人志富公司,计画出口一批木材至越南,越南买方则出具越南某银行开立的信用状,以证明交易可以履约。
但志富公司负责人王孟博等人,为了先取得货款,涉嫌拿不实的海运提单、装箱单等单据,向台新银行申办信用状买断,让台新银赚取手续费及利率,但事后台新银没收到货款,这才惊觉志富提供的单据是偽造的,共诈骗台新银行4777万4439.45美元(折合台币15亿4311万4394元)。
台北地检署1月15日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兵分4路搜索志富公司等处,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王孟博、特助叶佳浩共4人,检察官讯问后,16日凌晨以王、叶2人涉嫌重大,有勾串之虞,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2人获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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