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正妹深夜返家搭程电梯时,遭同大楼住户郭姓男子持刀抵脖喝令「拿钱给我!」,林女一度奋勇夺刀搏斗,脸部还遭划伤见血,最后不断要郭男冷静、表示自己身上真的没有钱,才保住一命。警方事后循线逮捕郭男,郭男坦承缺钱花才随机犯案,高雄地院依强盗未遂罪判3年8月,可上诉。
2024年2月22日晚上10点多林女下班返家,搭电梯抵达5楼时,郭男突然持刀现身,直接抓住林女肩膀、从后持刀抵住林女颈部,大喊「拿钱给我!」。
林女当时试图反抗,不断与郭男拉扯,过程中水果刀划开林女脸部。林女眼见搏斗无效,开始冷静劝说,告诉郭男自己身上真的没带钱,不值得因此犯案伤人,郭男见强取财物不成便逃离现场。
林女事后赶紧报案,警方赶抵大楼随即调阅监视器,发现郭男竟是同栋大楼住户,直接上楼逮人,事后依强盗未遂罪移送。
开庭时郭男坦承犯行,供称自己因缺钱花用,才会在大楼里随机找下手行抢的机会,法官考量郭男犯罪时所持水果刀非如同枪炮、大型刀械等得以对他人生命产生更高度威胁之凶器,加上其未遂、未与林女调解等事实,依携带凶器强盗未遂罪判3年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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