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寿保公司前陈姓保险理赔员,在2018年受理一起车祸事故理赔案时,明知与伤者谈妥以8800元和解,却浮报和解金数额10倍,向公司佯称和解金为8万8000元,并由他先行代垫支付,诈骗公司8万8000元,只支付8800元给伤者,其余7万9200元中饱私囊,并花用殆尽,事后台寿保接获检举,报警提告。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取财、违反《保险法》起诉陈男,并请法院没收不法所得。
起诉指出,陈男曾经在台寿保产物保险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信托产物保险公司)担任保险理赔人员,2018年7月6日处理林姓保户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时,利用职务之便,出面向伤者谈妥和解金额为8800元,却向林及台寿保保险公司理赔审核人员佯称,和解金为8万8000元,并由他先代垫支付伤者。
台寿保误信,拨款8万8000元至林姓保户帐户,林提领款项交给陈处理,陈仅交付8800元给伤者,其余7万9200元中饱私囊,并供己花用。事后台寿保接获检举,并进行调查,发现陈男浮报10倍和解金金额,报警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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