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男子与妻子结婚后一个月便入监服刑,当他将近一年后假释出狱,竟发现妻子在他入监期间与其他男人发生性行为,甚至怀有身孕,且孩子也不是他的,已经违反妻子应尽的忠贞义务,让他气得向妻子提告求偿100万元;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100万元金额过高,判妻子应赔偿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一名男子与妻结婚后,一个月后入监,将近一年后假释出狱,岂料,他发现妻子在他入狱期间与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并且怀有身孕,且孩子不是他的,让他认为妻子违反忠贞义务,造成他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向妻子提告求偿100万元。
对此,妻子辩称,与丈夫结婚后,想处时间很短,又突然得知丈夫要入监服刑,心中无依靠,因此,才会上网认识网友寻求慰藉,然而,丈夫出狱后,也未曾向她主动联繫关心,或者要她返回住处,仅不断要她寄还所拥有的物品。
另外,妻子还说,丈夫出狱后多次出入声色场所,也常常在社群软体上对其他异性传送暧昧不明的讯息,并对外宣称单身,想要寻求异性的青睐与刺激,丈夫也会和其他穿着清凉女性拍接吻、脸靠脸合照,甚至,还会在声色场所摸异性的胸部,并将头埋入其胸部中。
妻子表示,丈夫出狱后未能一起经营婚姻与共同生活,反而是沉溺于花花世界乐此不疲,认为丈夫舍其她而去,她也落得轻松,可以好好享受单身的生活,而丈夫说自己有损害,实值探究。
法官审理后认为,人妻在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发生性行为,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权,并令其精神上受有痛苦,人夫求偿核属有据,但依双方学歷、财务状况,求偿100万元实属过高,判赔人妻赔偿2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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