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21岁陈姓男子为了躲避兵役,申请短期出境前往越南后,竟从此长住在外婆家,迟迟不肯返台,儘管区公所、兵役单位曾寄送通知信提醒他及时报到,但却被置之不理。桃园地院审理,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的妨害徵集罪,判处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役男2022年2月9日申请短期出境,却未依《役男出境处理法》规定于同年6月9日前返国,甚至未再返台。2023年5月30日,桃园市政府观音区公所向陈男家中寄送军事训练徵集令,并通知他须在6月13日上午8时10分在区公所正门集合,再前往嘉义中坑陆军步兵第257旅报到服役。

该徵集令由陈男父亲签收,但陈男透过越籍母亲向父亲告知,强调他不愿回台,后来也未在指定时间内向收训单位陆军兵旅第257旅报到,持续滞留在越南当地,无故逾入营期限5日;桃园市政府因此将他移送法办。

桃园地院审理,审酌陈男申请短期出境却届期未归,以此手段逃避兵役徵集,严重破坏兵役制度的公平性,枉顾社会国家公益,所为已妨害国家徵兵顺畅及兵役有效管理,行为实应非难,并衡酌其犯罪之动机、手段、情节等情状,判处4月有期徒刑,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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