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姓女子2021年到六福村主题游乐园游玩,乘坐游园巴士于抵达目的地下车时滑倒左脚粉碎性骨折,事后向六福村求偿约110万元,并依消保法求偿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新竹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事发当时的下车处凹凸不平加上细碎杂物,容易使人失去平衡并因摩擦力较差滑倒,共判赔207万元。
彭女控诉,当时怀有身孕她搭乘游园巴士,下车时因地面为黄土,因而滑倒,现场并未舖设止滑材质,工作人员也未提醒游客注意下车安全,也没有设置明显标语,事发之后,园方才在下车处增加铺设水泥铺面,漆上黄线警示,并新设告示牌,证明六福村在事故发生时,并未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
彭女因受伤,导致有医疗费、看护费,工作损失等损害,加上抚慰金,要求六福村赔偿约110万元,另依消保法第51条规定,请求损害额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园方则表示,彭女当时怀有身孕又手抱婴儿,可能于下阶梯时因重心不稳、单脚无法支撑等原因而跌倒,是因个人异常因素跌倒,并非于踩踏下车处地面时滑倒。下车处地面仅有在交界处局部堆积些许黄土,游客下车时仍可踩踏在柏油路面上安稳落地,因此拒绝赔偿。
新竹地院法官勘验现场照片及影片,发现彭女身体失去平衡跌倒时,头部及上半身均已超出车身范围外,下车踩至地面时滑倒确属有据,且下车处地面凹凸不平,凹陷处并堆积黄土、沙子、碎石、落叶等杂物,极易使人滑倒。
对于六福村指彭女下车时手抱婴儿,又怀有身孕,是因个人异常因素跌倒。法官认为,六福村为国内知名游乐园,进入其园区消费者人数眾多并跨越各年龄层,依一般社会大眾之合理期待,属老幼妇孺皆宜之环境,本应于游园巴士下车处地面保持平坦、无障碍,以避免消费者下车时发生危险。
六福村虽声请前往现场勘验,法官认为下车处已经在事后增加水泥铺面、另为施工漆上黄线、更换告示牌,已无法勘验本件事故发生当时现场状况,无无勘验必要。
法官审酌彭女于事发时怀有身孕,因伤须专人照顾逾5月,六福村则为国内知名企业,旗下有各大品牌,实收资本额高达19亿元,判赔彭女103万元,加上1倍惩罚性赔偿金,一共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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