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公布,寿险业113年截至3月底外币保险商品新契约保费收入折合约新台币740.37亿元,年增6%,其中投资型保险折合约新台币93.02亿元,占比约13%;传统型保险折合约新台币647.35亿元,占比约87%。金管会分析,今年的外币保单销售与去年大约是持平。

外币保单币别部分,主要为美元、澳币及人民币保险商品新契约,金管会认为,今年外币保单的市场可以比较持平。

一、 美元保险商品新契约保费收入约23.23亿美元,其中投资型保险约2.79亿美元,占比约12%、传统型保险约20.44亿美元,占比约88%。

二、 澳币保险商品新契约保费收入约0.30亿澳元,其中投资型保险约0.13亿澳元,占比约43%;传统型保险约0.17亿澳元,占比约57%。

三、 人民币保险商品新契约保费收入约0.24亿人民币,其中投资型保险约0.18亿人民币,占比约75%、传统型保险约0.06亿人民币,占比约25%。

金管会表示,外币保险商品之保险费、保险给付、保险单借款、费用等相关款项收付之币别皆为外币,受益人未来领取保险金时有可能因保单计价之外币贬值,导致结购为新臺币后产生匯损,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应特别注意匯率风险,同时亦应审慎评估保单保障范围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匯率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未来是否确有外币需求等因素纳入通盘考量。

金管会并呼吁,保险业销售外币保险商品时应瞭解及评估消费者对匯率等相关风险承受能力,并落实招揽人员管理、商品资讯揭露及商品适合度政策,以利本项业务稳健经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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