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近日推出活动式LED车顶警示灯,在网路引发热议,有民眾留言「晚上看到这个超刺眼」、「容易影响行车安全」。市议员张家铵29日质询,新的警示灯强光闪烁,可能造成用路人眼睛不适,以及增加员警出勤不便,呼吁警局在新设备使用之初,持续追踪使用状况。
张家铵表示,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近日于脸书发文指出,台中市率全国之先採购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她说, 此文一出留言便充满民眾的担忧,并质疑过去「爆闪灯」严重影响驾驶视线的事件被广泛讨论,警察局现在自行开发这个产品,是不是会对用路人眼睛造成影响。
张家铵指出,自警察局公布新设备以来,也有不少基层员警和她反应,会因此增加出勤需携带的设备。以酒测路检为例,平时就需携带酒测器、三角锥,警示牌、员警肩灯等,现在还要多一个活动式LED车顶警示灯,后车厢恐怕放不下。
张家铵强调,警察局好意斥资开发活动式车顶警示灯,不要最终变成民眾认为闪瞎用路人的设备,更不能造成基层员警困扰。她进一步说,警察局应在新设备于各分局开始使用之后,积极留意有无民眾及员警对该设备反应及意见。
警察局长李文章表示,警示灯主要用途包括路上发生车祸时,为避免发生二次车祸,员警可架设警示灯,提醒后方用路人注意,另也用于酒驾取缔勤务。至于巡逻车是否装得下警示灯,此装备为警察局内部员警提出的建议,已为此开会讨论过,同仁认为没问题。
至于警示灯太亮是否容易影响用路人视力一事,警李文章表示,该警示灯有4种闪灯模式,警察局会实际测试,使用对用路人视觉影响最小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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