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MVTec控告大立光侵权案,31日上午在台中地院首度开庭,德商负责人Olaf Munkelt也现身地院,质疑检方藏匿卷宗,还保护加害人以及享受犯罪成果的大立光公司,对此台中地检署下午发出声明表示,检察官承办本件重大违反着作权法案件,秉持严守法定程序及中立地位之审慎态度,对于德商控诉,「严正表达遗憾」。

针对德商MVTec负责人Olaf指称,「台湾司法机关为什么要把卷宗藏起来,不让 MVTec 公司知道?宛如家里遭小偷了为什么不能知道被偷多少东西」。中检表示,本案经检察官传讯相关当事人及证人侦讯、进行勘验及搜索等侦查作为,并依双方当事人意愿,安排进行调解,因调解不成立,遂于今年4月19日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同时将所有卷证併送法院进行审理程序,告诉代理人为律师者,本得依法 向法院声请阅览卷宗并无「把卷宗藏起来」等情事。

中检指出,本案为以非法重制而侵害着作权法案件,且侵害过程可能涉及双方有关产能及产品售价等营业秘密,故参酌《刑事诉讼法》及《营业秘密法》精神,就起诉书所载告诉人及被告双方之营业秘密均一併以去识方式处理,已平等兼顾双方营业秘密,避免被告及告诉人双方公司营业秘密因起诉书未加保护措施之记载而被迫全面公开。

中检强调,我国《刑事诉讼法》明定检察官为司法官,应居于中立地位对被告有利及不利一律予以注意,本署检察官承办本件重大违反着作权法案件,一贯秉持严守法 定程序及中立地位之审慎态度,积极搜证,稳健侦查,公正起 诉,现亦积极于法院审理程序实施公诉中。

中检呼吁,本案应回归诉讼本质,还给法院独立不受干扰之审判空间,以真正尊重并维护审判独立之先进国家普世价值;若告诉人方确有前开所述声明,实对我国法制面及本署侦诉团队之严重误解,本署严正表达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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