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刘姓男子为了劝离家4年,互不联繫的女儿回家看生病的爷爷,跑到女儿就读的某大学堵人,但遭到女儿拒绝,导致父女俩当场大打出手,互相提告伤害事后,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父女俩人都不以理性方式解决家庭问题,判刘父依伤害尊亲属罪拘役55天、女儿则判45天,均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刘姓女大生从民国107年间与父亲起争执后,就未曾与父亲同住。但父亲在111年10月31日早上前往学校停车场堵她,见到女儿出现后,先徒手拔走机车钥匙,又拿走眼镜还出手拉扯,结果双方互殴爆发衝突,事后父女俩人分向对方提告伤害。

父亲出庭时表示,去找女儿是希望她回去看爷爷,她却出手打人害他受伤,但没有提告,原本要带她去找老师,请老师帮忙管教。女儿这6年来一直告他,又打他,实在受不了,只有在学校才能找得到她,所以才去学校请老师协助,她爷爷都一百岁了她也不回来看,阿嬷走了的告别式也不回来,有看过这样的小孩吗?

女儿反控父亲小时候遭到父亲家暴,跟爸爸同住时就曾被他打过,自己认为不需承受家暴,才跑去跟妈妈同住。自己也曾险遭爸爸强行带回家,让她不得已声请保护令,但这次又跑到学校堵人。

法乾审理后认定,两人为父女关系,若有意见不合应以理性、互相尊重之态度沟通相处,且女儿已成年,须对自己行为要负全部责任,因此父亲不得凭身分就强求她一概服从。

法官也认为,二人已多年未曾来往,关系难以一夕间修復,父亲任意强取女儿机车钥匙、眼镜等物,妨害自由离去权利,又出手与女儿拉扯而导致受伤。女儿也未能秉持理性平和之方式与父亲应对相处,出手伤害父亲。二人均否认犯行,且均未能与对方达成和解,分别对刘父依伤害尊亲属罪判拘役55天、刘女判45天,均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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