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谢姓男子一家人与廖姓邻居起衝突,遭廖以手机近距离拍摄谢妻及小孩,谢男情急之下,拿起廖的手机往地上摔坏,遭起诉毁损罪。台北地院调查后,认定谢属正当防卫,有阻却违法事由,判决无罪。可上诉。

检方指出,2023年8月4日晚间7时,谢男看见廖与他的徐姓妻子口角衝突,谢近距离拉扯廖后,拿走廖价值2万7000元的手机摔在地上。廖不满提告,谢依毁损罪起诉。

谢男否认犯罪,辩称当天廖下楼倒垃圾,主动以言语攻击他的妻子和小孩,骂小孩「有这种爸妈丢不丢脸」,还侮辱他妻子是「脏话女」,又拿出手机录影,故意趋近他的妻子和小孩。廖以手机拍摄侵害他的妻子、小孩的个人资料,他为保护妻子、小孩才把廖的手机摔在地上。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后,採信谢男正当防卫的辩词,认为这起衝突来得很突然,谢把廖的手机砸向地面让手机不能再使用,是一般人当下可能的合理反应;谢有阻却违法事由,不构成毁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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