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或闹区于连假期间停车位常常一位难求,若是出现人肉占位状况,难免都会造成不愉快,不过高雄就有1名驾驶于端午正在寻车位,左转进入鼓山区笃敬路后发现有车准备离开,正要停车时,发现有人就站在停车格内,虽后一辆厢型车出现也想停进格子中,虽然对方解释车早已在路口等候,双方一度僵持不下,随后驾驶选择离开。警方表示,人肉占车位可开罚500元,路口临停最高处600元,将通知厢型车车主到案说明。

事发于昨天(9日)下午2点,白车驾驶左转进入鼓山区笃敬路,发现前方有车辆正要离开,准备停车时发现有人正正站在停车格中,而当时正停放在路口的1辆厢型车也即从后方开进格子中,对方解释早已在路口等车位,但双方一度僵持不下,白车驾驶最后选择离开,张姓网友PO文询问对错。

白车发现路边车位准备停进去,黑色厢型车在路口转角候位也准备开进去停车格,双方一度争执不下。(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白车发现路边车位准备停进去,黑色厢型车在路口转角候位也准备开进去停车格,双方一度争执不下。(翻摄照片/洪靖宜高雄传真)

画面也引发两派网友讨论,有人指「看起来是他们先等喔!因为他们怕檔到人,所以先停旁边,才会叫另一人先过去!」、「是以车子先到为主,如果吵不过,叫警察来是最快的」「他的确在等车位,你运气好。他人品不错,没有挡在路中间。你先进你赢。」

辖区鼓山分局指出,并未接获相关报案,不过,根据行车纪录器画面,该车友人占车位行为,已构成于交通频繁之道路任意坐、立,足以阻碍交通之违规;又该车于等待车位之行为,已构成于路口10公尺临时停车,将根据行车纪录器画面,通知车主到案说明。

警方指出,所谓人占占车位的行为,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4款规定之虞,违者将处以新台币500元罚锾。转角临停部分则违反同法第55条第1项2款规定,可处300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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