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狼师辅导小六学生参加竞技运动校队,竟在校史室两人独处之际,藉机攀谈聊天并乘隙以左手搭住女学生肩膀并靠往其身体,再徒手抚摸胸部达1至2分钟,遭起诉。一审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为猥亵之行为,处有期徒刑2年10月,案经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他不服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判决指出,该名男子是彰化县某国小老师,女方则为其任教小学的六年级学生。男子平日担任女方在该校自然、综合活动、体育等课程的科任老师,也为其参加竞技运动校队的教练。
2022年5月12日上午7时27分至36分许,男子在学校的校史室内,利用其双方独处机会,藉机与女学生攀谈聊天,并乘隙以左手搭住女方肩膀并靠往其身体,再徒手抚摸胸部达1至2分钟,女方则因碍于狼师兼有科任老师及校队教练身分而立于监督地位,只能选择隐忍屈从而未予推却。
之后,她在5月20日告知学校课后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再转告班级导师后,旋即向上通报处理,并由彰化县政府社会处社工人员陪同女学生报警。
彰化地院审理时,男子矢口否认猥亵,辩称当天在校史室聊天问女童课业、生活,有轻拍肩膀但没搭肩或摸胸。其辩护人也说,女童前后证词不一,且现场邻近楼梯,其他学生、老师出入,走廊随时还有保全,殊难想像男子会甘冒被人发现风险而猥亵女童。
女童证称,老师叫她去校史室问课业、生活的事,但每次都勾肩、拉过去他身上靠,还会把手隔着衣服摸她胸部,觉得老师并非不小心的,还说因为他是老师,所以不好意思反抗。
彰院表示,男师教职26年,女童年纪都可以当他女儿,竟背弃教师伦理,严重败坏社会对教师高度信赖,对于规模小的乡间小学而言,更是骇人听闻,令广大教师蒙羞,更让女童受创,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之行为,判他2年10月。
男子不服上诉,仍坚决否认,辩称是为避免妨害女童上课时间,才在晨间于校史室辅导,以避免其他同学、师长异类眼光等,主张无罪。台中高分院认为,男师自称「特别辅导」或避免他人「异类眼光」等理由均不可採,判处驳回。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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