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务部近日修正调升二审3年任满,须归建一审(三专生)规定,可例外续任1次,台湾高检署将于14日提出推荐名单给法务部,对此,「剑青检改」11日发表声明,吁请法务部应建立二审缺额之计算公式并加以公告,三专生续任名额须设上限,且应先送检审会审议,再送法务部长同意。
剑青检改表示,当前一审侦查工作负担沉重,亟需坚实一审办案人力。虽听闻二审人力短缺,但当一二审人力衝突时,自应以分配给一审为优先。依法务部「高等检察署以下各级地检署及其检察分署检察官轮调实施要点第三点、第四点修正规定」,亦明定回任一审为原则,除非「因业务需要」才有例外。
剑青检改认为,高检署在推荐续任人选时,应对外具体说明「因业务需要」的推荐续任理由,如此方属公平,也才能够提升二审积极任事的敬业风气。否则,不管业务需求,甚至不管认不认真,尽不尽责,都可能被推荐留下,不仅伤害工作认真的人,更无异于变相鼓励大家打混,长期将导致风气败坏。
剑青检改主张,今年首次举办务须审慎,名额必须设定上限。今年须回任一审之三专生共9人,勉强考量高检署宣称人力不足的情形下,如果真有符合「业务需要」者,建议可留任约2至3人即可,今年切勿浮滥;倘欲推荐更多,应从严审视「业务需要」,最多不得超过一半(即绝不可超过4人),否则,留下的竟比回任的还多,把例外变原则,显然完全背离法务部修正规定之精神。
尤其,二审回任或留任之名额,将会影响一审调升二审之名额,更会影响一审主任之名额,环环相扣。今年制度推行之初,法务部及高检署切应审慎,从严管控,争取一二审团结之氛围,才能使制度长长久久,万不可逞一时之快,做好人大放送,反而制造一二审纷争,甚至过早耗掉二审的缺额,侵夺未来后期检察官调任上二审的公平机会。
剑青检改主张,续任制度应补强三点:1.法务部应建立二审缺额之计算公式并加以公告,每年滚动检讨,促进长期之可预测性及公平性;2.续任名额必须设定上限,可以当年度二审缺额的三分之一为限;3.应先送检审会审议,再送法务部长同意(或交给部长1.5倍勾选),让第二次报名三专生的学长姐也能拥有公平竞争的平台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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