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警察局刑警大队日前受理民眾报案,发现有不法业者,在花莲及吉安地区假贩售手机分期付款,实则放高额利息贷款的不法情事,立即成立专案小组进行调查,并查获2名犯嫌询后依法送办。
据了解,花莲刑大科技犯罪侦查队追查后,发现吉安乡自立路上及花莲市中华路上的2家手机行,在网路上张贴「购买手机可办理分期付款」讯息,实际上却是以贩售手机为由,藉协助客户向放款融资业者申办高额利息借款。
业者还将申办金额加入6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毛利」,等放款款业者放款后,再以低价向客户购回手机,再转售他人,再次牟取不利益,让被害客户背上高额借贷。
警方专案小组在调查完毕后,立即报请检方指挥侦办,声请搜索票及拘票,前往这2家手机行搜索,并拘提苏姓及刘姓2名犯嫌,当场查扣涉案手机2支、笔记型电脑1台及被害人签署借款切结书等证物,警询后依违反刑法诈欺、重利及偽造文书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花莲县警局长王旭昌呼吁,不少民眾手机常常都会收到「低利」、「免手续费」、「免核」、「立即放款」贷款简讯,吸引民眾点阅申办,其实,这是放款业者常用之话术,实则内藏有高利贷陷阱。
警察局长王旭昌提醒民眾,一般业者法定约定利率上限16%,但不少广告宣传刊出的总费用年百分率却超过上限,让民眾雾煞煞,另外,贷款利率是月息还是年息最好问清楚,也尽量找有信用的银行,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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