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指出,近三年在金检过程中发现有四个案例涉及营业员帮客户代管存折,尤其今年3、4月连续各开出两张罚单,因此特别加强宣导,投资人勿将证券交易帐户之存折、印鑑,或电子交易凭证、帐号密码或投资资金交予营业员,以避免衍生非法代操或其他交易纠纷。

从近三年遭裁罚的案件观察,2022年3月11日有营业员帮客户代保管存折,金管会针对该案对公司裁处48万元、营业员停业两个月;2023年2月12日再有营业员帮客户代保管存折,但该案多一个违规事实是营业员把客户的笔电拿到营业场所协助客户下单,金管会裁罚该营业员停业六个月,并对公司裁处48万元。

今年3月有营业员代保管客户之存折和密码,且帮客户下单,对公司裁罚30万元、营业员停业两个月;4月是营业员帮客户保管存折、已签章的空白委托书,对公司裁罚54万元;营业员停业两个月。

金管会指出,部分投资人为了方便或与营业员有私人情谊,将证券交易帐户之存折、印鑑及帐号密码等交易凭证与资讯交付给熟识的营业员,或将投资资金以现金提供营业员或匯款至营业员帐户,透过营业员帐户进行有价证券交易,产生不当盈利保证或隐瞒亏损事实,造成投资人与营业员间之纠纷。

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金管会除于发现营业员有违规保管客户之存折、印鑑,或电子交易凭证、帐号密码或投资资金等时,依规对证券商及营业员进行处分外,同时呼吁投资人应了解证券商营业员不得保管投资人证券交易帐户之存折及印鑑,且勿将投资资金交付营业员代为买卖有价证券,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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