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函释他益信托特定条件之下,可以计入自然人自用3户内,适用自住税率1.2%,以照顾纳税义务人身心障碍的家人或是未成年子女。
囤房税2.0预计今年7月即将要上路,而在信托部分,原先只要是他益信托的房子,都不能算是自住房屋,要以非自住课徵2到4.8%的税率。
不过受到人权会议委员建议,应该照顾特殊家庭,因此财政部函是松绑信托房子,符合5项条件房屋税、地价税可以算入自住。
5项条件分别是:
一、受益人为委托人之配偶或已成年子女,且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领有身心障碍证明或为《精神卫生法》规定之病人;或受益人为委托人之未成年子女。
二、信托契约明定信托财产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居住使用,不得处分、出售或移转于第三人。
三、受益人已确定并享有全部信托利益,且委托人未保留变更受益人之权利。
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该信托房地并办竣户籍登记。
五、信托房地并应符合《土地税法》第9条、《房屋税条例》第5条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认定标准第2条规定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以及《土地税法》第17条规定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公亩、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公亩及受益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受扶养亲属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以1处为限。
上开认定标准规定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供自住使用之房屋全国合计3户以内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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