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军人阿国(化名)2021年3月透过先前暧昧对象介绍,认识15岁的少女小萱(化名),2人相约见面后,阿国向小萱表示想要和她发生性行为,随即开车将小萱载到汽车旅馆,但小萱因为适逢经期,因此多次严正拒绝,不料,阿国却仍是兽性大发,强拉小萱上床并强制性交得逞。

法院审理,阿国坦承知道小萱未满18岁,双方也确实在汽车旅观发生性行为,但他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他辩称当时与小萱已是男女朋友,并未违反小萱的意愿。

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先前并未见过面,双方仅透过视讯聊天,不致于在隔天相约见面后没多久,就会同意与阿国发生性行为,而且小萱并没有过性经验,且适逢月经来潮,更无同意与国性交之可能。倘若双方两情相悦、确实在交往,则在初次见面时,知道「女友」小萱月经来潮,大可等到小萱经期结束后,再发生亲密行为。

法官检视双方在事发后的对话,小萱:「你第一天还没讲就做那种事,而且我还跟你说不要」、阿国:「对不起,是我太衝动想得到妳了」、小萱:「我不喜欢你…」、阿国:「我知道你已经不喜欢我了」、小萱:「我说的是行为」、阿国:「嗯嗯嗯。对不起」。

阿国:「想说你过得怎样了」、「虽然你有男朋友」、「你现在过的好就好」、「反正事情都过去了。过好彼此的生活。如果以后还有缘份的话那就再说吧」、「祝福你幸福」。

法官审酌,案发时仅小萱仅15岁,阿国仅为满足自己性欲,不顾小萱适逢月事,对她强制性交,丝毫不尊重性自主意愿,导致小萱事后因心理刺激、压力,而受有身心伤痛等,所为实属不该。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处阿国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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