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参议院19日表决通过一项保护儿童免受性犯罪侵害的新法案,规定若工作内容可能接触儿童,雇主必须确认应徵者及职员是否有性犯罪记录,适用范围包括学校、幼儿园等。有性犯罪记录者规定刑期结束后最长20年内不得录用,无犯罪纪录者若「存在性犯罪可能」,也必须採取调职等措施确保学童安全。

该法案称为《儿童性暴力防治法》,参考自英国的「披露和禁制服务」(DBS,Disclosure and Barring Service)制度。英国的DBS属于官方文件,可以查阅个人刑事犯罪纪录,避免有前科者从事教育等敏感行业。号称「日本版DBS」的新法案预计在2026年度前后正式施行。

由于社会上儿童性犯罪案不断增加,政府才以就业限制进行强力管制。但因为也存在遭到滥用的可能,因此如何在「保障儿童安全」和「维护职业选择自由」之间取得平衡仍是一大挑战。政府计划未来发布指导方针详细说明限制手段及「存有性犯罪可能」的具体判断标准等内容,以确保新法的有效实施和公平性。

另一方面,法案中已经具体划定「性犯罪纪录」的范围,包括触犯《刑法》以及违反地方政府条例的性犯罪行为,如性骚扰、偷拍等。限制期为拘禁刑(有期徒刑和监禁刑合併而成的刑罚)刑期结束后20年,罚金刑则为10年。不过,违反《反跟踪骚扰法》及偷窃他人内衣等行为则不在限制范围内。

除了学校和幼儿园强制使用新制度外,补习班和课后托育等机构则採自愿制度进行,取得国家认定的机构可将其用于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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