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内诈骗案件猖獗,造成国人重大财务损失,为取回受骗款项,国人需要和银行共同合作,才能及早取回受骗款,但却因为公文往返之故,让受害者未能成功取款,形同二次受害。立法委员邱志伟今(21日)召开记者会,呼吁金管会和邮局针对金融监管固然重要,但返还受骗款项应当更加简政便民,应制定具体还款时间,并以保护受害人为最高原则。

邱志伟表示,近期接获陈情爆料指出,受害者先是帐号遭LINE盗用,诈团假冒受害者身分四处借款,受害者朋友误信上当,因此匯款给邮局人头帐户,虽然已经及时请邮局将该帐户列为警示帐户,故未能提款,但邮局仍坚持要取得人头户同意才愿意返还受骗款项。

邱志伟呼吁金管会和邮局针对金融监管固然重要,但返还受骗款项应当更加简政便民,应制定具体还款时间,并以保护受害人为最高原则。 (戴志扬翻摄)
邱志伟呼吁金管会和邮局针对金融监管固然重要,但返还受骗款项应当更加简政便民,应制定具体还款时间,并以保护受害人为最高原则。 (戴志扬翻摄)

邱志伟说,根据邮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109年1月至113年5月止,以下同)警示帐户共计56,602户,在政府近年积极打诈下,警示帐户却不减反增,代表邮局从源头开户就不够严谨。

以本次爆料受害者所遇到的状况,该户持有者为外籍移工,极可能为诈团做为诈骗所得提领之用,显见开户就不够严谨。

邱志伟接着表示,从邮局所提供的数据来看,过去5年警示帐户剩余款已返还被害人,共计4,069户、4亿1597万。但这中间高达43,889户虽列为警示户,所余款项不足1万元。然而,以诈骗金额庞大来看,43,889户应属诈团成功提款之帐户。换言之,邮局内有高达4万多户是诈团能轻易取款所用,邮局应当降低警示户以及提款成功之可能,而非旁观被害者的金钱损失。

中华邮政陈栋梁协理说,他乐见未来打诈专法通过后,将有更多明确制度让邮局处理还款流程更顺畅。(戴志扬翻摄)
中华邮政陈栋梁协理说,他乐见未来打诈专法通过后,将有更多明确制度让邮局处理还款流程更顺畅。(戴志扬翻摄)

中华邮政则统计,过去5年(109年1月至113年5月止) 警示帐户剩余款已返还被害人,共计4,069户,金额共计新臺币(以下同)4亿1,597万8,894元;被害人申请警示帐户剩余款返还处理时间,依个案状况不同,约2星期至3个月,目前正办理还款中共23件,金额计167万2,738元。

邱志伟说,就其所了解,邮局返还受害者款项时间最长可达3个月。但对于受害者来说,每一天都是煎熬,应当以最速效率,只要受害者能向警方报案并查证属实后,就应返回款项。另外,也应该降低与人头户沟通的必要,跟诈团车手并无沟通成功之可能性,邮局实不应本末倒置。

金管会银行局张晓萍专门委员表示,已有在打诈专法草案中提出只要针对司法警察机关提出佐证,就能尽速返还受害者的款项。(戴志扬翻摄)
金管会银行局张晓萍专门委员表示,已有在打诈专法草案中提出只要针对司法警察机关提出佐证,就能尽速返还受害者的款项。(戴志扬翻摄)

邱志伟再强调,根据金管会所颁定的〈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针对警示帐户还款流程,仅有规范性说明,并无具体论述时间长短。金管会上次修正该办法已是103年,距今整整10年,早不符当前数位银行、诈团作业不断更新之状况,金管会应尽早提出管理办法修正,以让邮局等金融机构有所遵循。另外,邱志伟也认为根据邮局警示帐户余款返还作业流程,时间点亦不够清楚,易使受害者求助无门且感觉受二次伤害。

最后,为了有效提升金融监理单位和邮局受诈还款,邱志伟向金管会与邮局提出2点诉求:第一、金管会应修订〈存款帐户及其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管理办法〉,针对警示帐户还款流程,提出具体时程,第二、邮局应严查人头开户情形,针对还款流程之时间点应当更加明确,重新修订内部还款作业流程,让国人能够不二次受害,应当简政便民为最高指导原则。

金管会银行局张晓萍专门委员表示,已有在打诈专法草案中提出只要针对司法警察机关提出佐证,就能尽速返还受害者的款项。后续也会针对打诈专题提出相关子法,让配套更完整。

中华邮政陈栋梁协理表示,目前邮局内部还是要有制度遵循,有时即便按照制度都可能被提告,因此并非不愿还款。陈栋梁协理说,他乐见未来打诈专法通过后,将有更多明确制度让邮局处理还款流程更顺畅,同时也能兼顾2800万储户的安全。会后也将按照委员记者会的提醒,在内部制度规定部分,重新检讨规则,尽速返还受害者款项,让流程更为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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