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木工师傅跟着公司许姓承包商到案场勘查拆除作业时,从铝梯上不慎摔落死亡,家属认为许男也应该要负连带赔偿责任,提告请求600万元,法官认为,黄男身为专业木工师傅,要攀爬合梯时应戴安全帽,要自负50%责任,因此判许男应赔家属200万元。

判决指出,2022年1月17日上午9点多,黄姓木工师傅和许姓承包商、马姓临时工一起勘查某室内装修工程,结束后准备要离开,不过黄男突然说要走进去再看一下,不久后就传来撞击声响,马男赶紧进入查看,发现黄男已倒在铝梯旁一动不动,赶紧叫救护车将他送医。

黄男受有颅内出血、中枢神经衰竭、头胸腹部挫伤、颅骨骨折等伤害,并因伤重不治死亡,家属不满,质疑是许姓承包商没有提供安全规范和梯及安全帽,导致他受重伤死亡,提民事求偿600万余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许姓包商指雄检侦查时,不起诉书记载「死者死亡原因研判原患有微细脑血管病变出血」,非属职业灾害。且黄姓师傅示于休息时间走动进入案场,而非以作业人员身分进入现场,即无提供安全帽义务,

法官根据法务部法医研究所解剖报告书,黄男死亡原因研判原患有微细脑血管病变出血(小中风)因工作时,由铝梯滑落,致左头、左侧胸腹着地钝伤所造成;虽黄是折返进入案场,可能是再次确认场勘工作,因此不能说是非因执行职务或从事执行职务相牵连行为而发生死亡,赔偿精神慰抚金应赔400万元给家属。

但考量黄男身为专业木工师傅,对于进入营缮工程工作场所攀爬合梯时,应配戴安全帽,以防坠落而危及安全之情应属知之甚详,却疏于注意而未配戴安全帽即攀爬合梯,致不慎坠落,也要自负50%责任,因此判许男应赔家属20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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