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为遏止房东向房客超收电费,今年4月预告修正「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行政院长卓荣泰今(28)日在立法院备询时对于修正案的进度表示,先前承诺的7月上路时程一定会如期完成。内政部也透过新闻稿表示,预计于7月中旬正式上路。
为促进租屋电费计收合理公平及电费资讯透明,内政部研拟修正「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租屋电费相关规定,修正草案已于5月16日报行政院核定,今日经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审议通过,内政部将于收到行政院核定函后,儘速办理公告作业,预计于7月中旬正式上路。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正租屋电费新制重点,在租屋电费计收部分,房东计收电费标准,每度不得超过电费单的「当期每度平均电价」或「当期电费总额」;在租屋电费资讯部分,增订房东有提供电费资讯义务,房客也得径向台电公司申办查询有关电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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