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丰原警分局昨(28日)中午12时13分接获民眾报案,指称在丰原区中山路与丰西街口,发生交通事故案件,自小客车驾驶66岁黄姓男子,当时沿中山路欲左转进丰西街当时号志为绿灯,与正行走于行人穿越道的70岁王姓妇人,发生碰撞事故,当时行人号志亦为绿灯。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可处以7200到3万6000元,吊扣驾照1年。
丰原警分局指出,由于事发现场正好是人来人往大街上,目击的民眾便立即拨打119请求协助,台中市消防局紧急将王妇送医,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但警方赶到现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对黄姓男子开出罚单。
丰原警分局表示,警依规定施以酒精浓度测试,自小客车驾驶无饮酒情形,肇因初判为自小客车驾驶,未依规定暂停并礼让行人优先行走,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
警方呼吁,驾驶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尤其在行经行人穿越道时,务必减速并暂停让行人先行。同时,也呼吁行人在过马路时提高警觉,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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