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和何姓女子同住高雄某栋大楼,但过去双方就曾因为噪音问题,存有嫌隙,未料去年国庆日,王女竟拿着强力胶灌入何女家的门锁,不仅无法开门,还得请师傅来修復,何女气得报警提告,双方对簿公堂,由于迟迟无法达成和解,法官依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处罚金新臺币1万元,可易服劳役。
检警调查,王姓女子和何姓女子为同栋大楼住户,但过去因噪音问题,双方存有嫌隙多时,未料去年10月10日晚间,王女竟拿着强力胶,灌入何女家的门锁,直到回家打不开门,门也因此损坏,还得花约2000元请人来修復,何女气得报警处理。
高雄法院审理时,王女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双方为邻居关系,王竟恣意持强力胶毁损住家门锁,显然未尊重他人财产法益,且双方仍没有达成调解,依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处罚金新臺币1万元,可易服劳役,则强力胶也没收。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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