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预告修正「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学习评量办法」,在学生请假类别中,增列「身心调适假」及「生理假」,从8月1日起实施。对于是否会将「身心调适假」扩大到国中小,教育部说,将视高级中等学校办理情形,再研议于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推行之可行性。
教育部表示,高中职「生理假」为既有请假别,女性学生因生理日致就学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为尊重个人生理隐私,该假别无需出示证明。学生请假依各校相关规定办理。
至于高中职「身心调适假」为新增请假别,预计依学校所定请假流程办理,每次请假应以半日或1日为单位,1学期以3日为限,并应出具家长或实际照顾者同意之证明。定期学业成绩评量及学期补考期间,不适用身心调适假。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秘书长、新北市新庄高中校长谢金城说,「身心调适假」比较是从学生角度出发,但对学校来说,会担心学生滥用或是把它当成福利,但既然教育部要实施这项政策,学校也只能遵守。
谢金城表示,「身心调适假」是政府的美意,学校会对学生加强宣导,平日就正常上学,真正有需要才请这种假,因为动不动不来上课,最后损失的是自己。
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则说,许多高中职在今年上半年试办「身心调适假」,发现一些学生确实有这方面的需要,因此家长团体支持这项政策。不过在讨论过程中,他们极力主张高中职学生请「身心调适假」要经过家长同意,否则学生请假时出了事(如被绑架或诈骗),到底该由谁负责,将会很有争议。
现在大学及高中职都有「身心调适假」,未来会扩及到国中小吗?教育部说,在徵询意见过程,各界均认同对于学生心理健康议题关注与倡议,惟对于实施之教育阶段,多数与会人员建议,先从高级中等学校开始实施,之后再视推动情况,看是否要在国中小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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