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姓男子被未满18岁的女友分手后,心生不满,去年暑假跑去前女友家,用石块砸坏前女友父亲汽车挡风玻璃,刮损该车烤漆、板金及隔热纸等物,还传讯息恐吓「我一定让你家住不下去」,新竹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蒋男有期徒刑4个月。
蒋男不甘心被女友分手,竟在去年暑假某日凌晨,先透过通讯软体LINE昵称传送「还是要我直接衝你家」、「我没什么不敢做的事」、「我一定让你家住不下去」等文字讯息予前女友后,旋即骑乘机车到前女友住处徘徊。
蒋男并以石块砸毁前女友父停放于住处旁汽车挡风玻璃,过程中并刮损该车烤漆、板金及隔热纸等物,让前女友心生畏惧,报警处理。蒋男被逮后,表示与前女友有感情纠纷,也坦承破坏前女友父亲汽车。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蒋男为智识正常之成年人,纵使与前女友有感情纠纷,本应沟通、协调,循理性方式面对感情问题,却舍此不为,率尔以传送简讯及毁损物品方式恐吓前女友,而以暴力、非法方式解决问题,行为应予非难,最终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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