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指控妻子小萱与男子阿华(均化名)有染,他的朋友在夜市撞见2人接吻,不料,后来他在大街上也看到他们热情亲吻并互动亲密,更有朋友目击2人进出商旅,他曾商求小萱回归家庭,但2人迄今却仍一再联繫、出游。阿国不满小萱抛家弃子,还常夜不归宿,让他着实痛心,愤而提告连带赔偿6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辩称,阿国拿来当证据的影片截图模糊不清,该位女子并非是她本人,阿国指控他们过从甚密,并未有具体事证可供证明,不能仅凭他的指控就认为是事实。
法官检视影片,阿华的髮色、脸型、身形与影片中男子外貌相符。而商旅的旅宿名单及监视画面也显示,阿华确实有入住1.5小时,并且男子驾驶的车辆车主也是阿华本人。
法官认,阿国所提出的证据,已足使心证形成,并达到证据优势或明晰可信的程度。因此,阿国指控2人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范围,有不正当的交往行为,并已共同侵害他的配偶权,破坏家庭之圆满生活等情,应堪採信。
法官审酌,阿华与小萱亲密往来行为,足以破坏阿国与小萱夫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2人有不法侵害并且情节重大,因而导致阿国精神痛苦。日前依法判决,阿国得请求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