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今(15日)起正式生效。国民党立委罗廷玮整理租屋电费新制重点,包括:以用电度数计费,不得超过当期平均电价。非用电度数计费,电费不得超过电费单每期总额。公共设施电费未分摊併入租屋电费内,不得额外收取。房东须提供电费资讯。房东如违规超收电费:房客可向消保或地政单位申诉。不改正:罚款3万至30万元。拒不改正:罚款5万至50万元,且可按次处罚。
「帮广大租屋客发声:拒绝超收电费!」罗廷玮今(15日)在脸书发文提到,「我在6月25日总质询的时候,敦促行政院儘速通过租屋定型化契约,确保租客权益,感谢政院採纳我的建议」,如今《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修正案已核定,7月15日正式生效上路。
罗廷玮帮大家列出「租屋电费新制重点」:
以用电度数计费,不得超过当期平均电价。
非用电度数计费,电费不得超过电费单每期总额。
公共设施电费未分摊併入租屋电费内,不得额外收取。
房东须提供电费资讯,房客可向台电查询电费。
房东如违规超收电费:房客可向县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单位申诉。
不改正:罚款3万至30万元。
拒不改正:罚款5万至50万元,且可按次处罚。
罗廷玮提醒民眾签订租赁契约时,善用内政部新版的租赁契约,签约前务必详阅契约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小罗也会继续努力为民争取!」
内政部特别提醒民眾:自15日起,新签订的住宅租赁契约都将全面适用新制规定,已签订的旧约则不会溯及适用,但如果经过租赁双方同意,仍然可以重新约定适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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