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淡水空军营区的黄姓女中士,承办人事业务,管理补缴年资差额费用,向12名同袍提高金额,诈取13万余元,其中一人自行计算后发现异状,案经检察官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士林地院日前审结,17日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期间付保护管束,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
34岁黄女因积欠外债,2020年6月7日以LINE通知洪姓下士,并以购买义务役转任士官年资,需缴交1万8258元,又以补缴育婴留职停薪年资,同僚实则只需缴纳2275元、4407元,黄女佯称是9360元、3997元,从中诈得4543元,并以蚕食鲸吞方式赚取差额,其余同袍都误信黄女计算而得的金额匯款缴纳。
直至钟性上士缴纳年资利息,陆续匯款4988元到3万9562元,惊觉根本没有补缴一事,黄女巧立名目,自己人骗自己人,才决定向长官反映,黄女坦承因积欠债务萌生贪念,士林地院依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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