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区澄清路与觉民路口,一辆黑色马莎拉蒂停于路口红线,女驾驶下车拿包裹,遭后方车辆不满挡道,鸣按数十秒喇叭,行车纪录器影片贴到网路上,引起网友议论指「这样按喇叭才欠检举」。警方表示,违停路口、未依规定鸣按喇叭皆已违反道交条例,但民眾不可检举,要由警方到场开罚。
根据民眾上传「社会事新闻影音」平台影片,一辆黑色马莎拉蒂轿车,停在澄清路与觉民路口右转道旁红线,后方车辆行经遭挡,不满而鸣按喇叭数十秒,直到女车主拿完包裹上车离去才停止,让网友不领情表示虽然违规不应该,但「这样按喇叭才欠检举」。
警方表示,该辆马莎拉蒂轿车在路口十公尺处违规临时停车,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第1项第2款规定,可处新臺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至于喇叭声部分,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2条规定按鸣喇叭,应以单响为原则,并不得连续按鸣三次,每次时间不得超过半秒钟,违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1条规定,可处新臺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
警方也说,2项违规均非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民眾可检举之项目,要员警到场制单举发,呼吁民眾切勿贪图方便而违规,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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