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惊爆一起离婚纠纷后的离奇事件!一名游姓女子离婚不到半年,突然生下一名儿子,但这名儿子非前夫所生,而是与其有过婚外情的郑姓同事,令人惊讶的是,这名郑姓男子竟然还是游女与前夫的离婚见证人,且2人在离婚一个多月后就结婚。前夫得知后气愤不已,将两人告上法院,诉求赔偿。
根据前夫的主张,他与游女于2018年7月11日结婚,于2021年2月19日协议离婚。不料在同年8月底,游女突然致电告知前夫,自己于婚姻期间生下一名儿子,并请求协助办理户口及从母姓。前夫震惊之余,进一步发现前妻的郑姓同事竟是孩子的生父,遂以侵害配偶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金120万元。
被告游女与郑男在法庭上辩称,两人仅因工作认识,因一次聚餐酒后失态才发生性行为,且当时郑男并不知游女已婚。他们并强调,前夫与游女婚姻长期不睦,感情早已破裂,两人早已形同分居,认为这段婚外情不应构成侵害配偶权。
法院认为,游女才刚与前夫离婚,过了一个多月就与郑男结婚,按照常理来说,若2人不是在游女前段婚姻存续时就发展出亲密关系,依常理渠等2人殆无可能在游女离婚后旋即结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游女在婚姻期间确实与郑姓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并因此怀孕生子,这一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前夫的配偶权及精神健康。法院最终判决游女需赔偿前夫60万元精神慰抚金,而对于郑姓同事的赔偿要求则未予支持。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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