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左营区一栋豪宅大厦保全,不准外送员进入大楼,双方爆发严重口角,保全当场怒骂外送员「鱉三」,还当场抢走外送员手机。外送员事后报警提告,桥头地院法官认定保全妨害自由罪,判处拘役 15 日,得易科罚金并缓刑 2 年。
根据判决书,2023年10月4日中午,外送员送餐进入该栋豪宅大楼,但遭到保全阻止,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保全当场辱骂外送员鱉三。
外送员为搜集证据,拿出手机录影,但保全身形高大,现场抢走他的手机。事后,外送员立刻前往向左营分局报案,警方依强制罪嫌将其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
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检视现场监视器内容,确认保全确实有辱骂行为。考量保全犯后坦承犯行,并已赔偿外送员损失并达成和解,且外送员也出庭为其求情,法官最终判处保保全拘役 15 日,得易科罚金每日新台币 1,000 元,缓刑 2 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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