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赖姓男子,趁着疫情严峻,买家急需购买医疗用手套,在明知没货的情况下,还向买家谎称「有现货」、「10亿盒的单过来,都可以接」,诈得美金23万4,000元(新台币672万1515元),事后却交不出3万盒手套,法院依犯诈欺取财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罚金20万元,并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赖男得知美籍华人Amy有意在美国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之际购买医疗用手套(一次性无粉丁腈检查手套),自2020年9月间传送「有现货」、「採购函先开过来,数量非常多,10亿盒的单过来,都可以接」、「先试单1、2个货柜吧」、「7天让您的客户们拿到货」、「相信我们这边的实力吧」等不实讯息给对方,还传送某手套公司的包装盒照片取信对方。
赖男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交货的情况下,仍以程男所设立的公司名义,在同年10月6日与对方签立出售3万盒手套(每盒100支手套美金7.8元,3万盒金额总计美金23万4,000元)契约,对方在同日将钱依赖男指示匯至程男申办的公司外匯帐户。
程男再依赖男指示在隔日先将款项匯兑为新臺币672万1515元,转存入其公司台币帐户,其中500万元转匯给不知情的赖男前妻,另100万元临柜提领面交给赖男,50万元在8日转匯至赖男银行帐户,赖男再分别以临柜、ATM分次提领,以此方式诈得共672万1515元。后因赖男无法依约交付3万盒手套,还藉故推托,对方又发现赖不是该公司负责人,且该公司也没有经营生产或销售医疗器材,才知道受骗。
法院审酌,赖男于行为时正值壮年,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所需,反而趁疫情期间,假借贩售手套防疫物资,以诈欺方式诈欺告诉人,造成告诉人遭诈欺款项高达672万1515元,被害金额庞大,更导致告诉人对防疫物资之筹措情形有所误判,赖虽最终坦承犯行,却未赔偿分文,亦未提出任何金额供扣押,一再拖延款项,另考量赖男前曾因诈欺、偽造文书、偽造有价证券等不法犯行经论罪科刑,判赖男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2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672万1515元,没收之。
另因程男公司收受Amy 给付的货款,但并无出货纪录,赖男于是以自己开立的公司名义,虚偽开立销售金额共计550万元(含税)、品项为「预收款(丁腈手套)」之统一发票1张,交付程男作为该公司之进项凭证,2人皆依共同犯商业会计法,处有期徒刑2月。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