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小萱(化名)与阿宏(化名)结婚后初期生活和谐。却因为阿宏突然提出离婚,并在阿宏手机内发现阿宏与小婕(化名)的暧昧对话,「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怀送抱吗?」、「都以身相许了,还有甚么不能做」等与,明显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与其不正当交往,导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赔偿100万,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万元,阿宏应分担15万元。可上诉。
小萱(化名)与阿宏(化名)于93年1月3日结为夫妻,初期生活和谐。然而,阿宏于111年2月5日突然提出离婚申请,小萱对此感到困惑。直到111年4月9日晚间,小萱意外发现阿宏的手机震动,才发现阿宏与被告小婕(化名)早已发展婚外情。调查结果显示,小婕与阿宏在公共场所亲密互动,明显突破了正常社交界限。小萱控告小婕明知阿宏已有配偶,仍与其不正当交往,导致其精神上承受巨大痛苦,小萱要求小婕赔偿100万元。
对此,小婕辩称,小萱与阿宏在111年2月18日已达成离婚协议,原告指控的婚外情行为不具事实依据。小婕进一步指责原告违法查看阿宏与其的对话记录,侵害其隐私权,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过高赔偿请求。
法院调查发现,阿宏跟小婕的简讯对话发现,111年2月12日阿宏问「你知道我现在在干嘛吗?」,被告称「想我」,并称「我内心尘封已久,年少热情都已熄灭,你是重新开启我内心的钥匙」;111年2月21日于阿宏称要休息时,被告撒娇称「我不要,你要陪我」、「可以加上投怀送抱吗?」,被告復回应「都以身相许了,还有甚么不能做」等语。足证被告于111年2月18日前已与阿宏有不当交往之情形。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小婕与阿宏的亲密行为确实超出正常范畴,对小萱造成了精神上的重大损害。最终,法院裁定小婕需支付小萱3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至于超过此金额的要求,法院未予准许。阿宏则应分担15万元。判决结果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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