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作为南投县后备指挥部列管的后备军人,理应如期参与召集令,但他却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甚至二度狡辩掩饰,一时向检方称「确诊」,期间又改为是同住的朋友确诊,而他仅被匡列。南投地院审理,依妨害兵役法判处3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为南投县后备指挥部列管的后备军人,本应依据召集令,在2022年9月16日至「民德营区」后备旅第一营,参加1天的教育召集,这份函件由其继母代为签收,并于当天透过LINE提醒。不料,陈男却意图避免教育召集,无故逾应召期限2日;案经南投县后备指挥部函送侦办。

陈男辩解,他确实未依照指定的日期参加教育召集,但矢口否认有任何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的犯行,「我那时确诊,我被匡列。」

检方调查,陈男在2023年10月1日通缉到案后,虽表示可以陈报新冠肺炎确诊的匡列资料,但之后却音讯全无。同年11月6日,书记官致电催促陈男尽快陈报确诊居家隔离的相关纪录。

事后,陈男改称,「当时没有确诊,是因为住朋友家,朋友确诊而被匡列」并强调可以提供匡列资料。不过检方依据办案公务电话的纪录,发现陈男的辩词从最初「确诊」变成「未确诊」,明显前后不一,且始终无法提供任何资料供查证,因此不足採信。

南投地院审理,审酌陈男明知身为后备军人,应依法受教育召集的义务,竟逾应召期限2日,影响国家对教育召集训练的顺畅、国防安全及后备管理有效性,考量陈男犯后态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动机、经济等情状,依《妨害兵役》判处3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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