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60岁巫姓女子今(2024)年4月下旬在住处喝高粱酒后,开车逆向上国道3号,一路往南狂飙至少20公里,沿途用路人吓得狂鸣喇叭、闪灯提醒并报警,隔天凌晨她在竹山段被国道警察拦下,酒测值0.91毫克,她还踢伤、勒伤女警,南投地院依公共危险、伤害,处应执行刑7月。
巫姓女子4月25日晚间在台中市住家喝了3、4杯高粱酒后,竟开车逆向上国道3号。用路人报案说,他开车北上行经国道3号南投中兴路段、国3北向223公里处,发现一辆轿车逆向往南狂飙,他狂按喇叭、狂闪大灯示警,对方毫不理会。
国道警察获报,4月26日凌晨0时4分在国道3号243.4公里处拦下巫女驾驶的轿车,巫女的呼气酒测值高达每公升达0.91毫克,严重超标,将巫女依现行犯逮捕,巫女却用脚踢伤执行逮捕的女警。
巫女被送往国道名间分队后,她拒绝配合搜身,竟出手勒住执行搜身女警脖子,并朝女警狂踢,造成该女警的四肢擦挫伤。检警讯后,将巫女被依公共危险罪、2个伤害罪法办。
南投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巫女酒驾,酒测值超过标准值很多,还不尊重代表国家执行公权力的警员,对执行公务警员施暴,妨害公务,漠视国家公权力,事后虽然坦承犯行,迄今未与2名受伤警员和解或调解,酒驾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2个伤害罪各处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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