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2日预告修正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裁罚准则,未来固定污染源在空品不良期间、三级防制区排放超标的PM2.5、臭氧前驱物,例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将加重裁罚最高7成的罚锾,预告期2个月,预计今年底前上路。
因近年细悬浮微粒(PM2.5)及臭氧高浓度问题,易好发于秋末至隔年初春、春季及秋季,为促使业者採取防制措施,环境部在草案规画,固定污染源违规排放PM2.5及臭氧的前驱物质,例如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将加重处罚。
环境部大气司长张顺钦举例,固定污染源如在每年9月至隔年5月空品不良期间排放超标氮氧化物或挥发性有机物,罚锾加重1至5成;违规地点位于三级防制区,罚锾则加重1至2成;如果前述两条件皆符合,罚锾最高加重7成。
他指出,本次草案也纳管相对较无污染疑虑的500余家第3类固定污染源,主要为食品制造业、旅馆业,未来排放超标气态污染物,像是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粒状污染物,制定相较第一类、第二类固定污染源,较缓和的处罚。
他表示,依照目前规定,固定污染源不得使用不符合成分标准或来源不明的固体再生(SRF)燃料等辅助燃料,并依违规情形裁罚,草案拟定更详细的裁罚级距,有助于主管机关执法,并强化空污防制。
另外,环境部表示,去年12月修正公告固定污染源设备元件泄漏管制值,自明年起加严10倍,草案配合修改现行裁罚计算标准,避免过于严苛,不符比例原则。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