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今天(24日)在脸书社团「匿名公社」PO出影片显示,时间是今早6时51分,该网友当时在芦洲中正与三民路口等红灯,有许多行人过马路,但远方传来救护车鸣笛声,没多久救护车就停在路口,因为有许多行人不礼让,仍是要强行通过。不禁让该网友感嘆:「行人最大?!救护车长鸣笛行人还是坚持要过。」

其他网友则是留言表示,「台湾道路道德教育真的有待加强」、「行人最大啊!白痴帝王条款!」、「礼让行人锕,不礼让等着被挞伐」、「就不要救护车上的是那些行人的亲朋好友」。

「好扯,我家小孩幼儿园就知道要礼让鸣笛的救护车了」、「这到底是在!!??教育真的有问题」、「脚痛部的恩赐耶⋯谁敢嘴」。

据了解,今天上午6时许,救护车是执行内科急病救护任务,所幸经过送医救治后,并没有生命危险。

对此辖区芦洲警分局表示,救护车执行勤务时,如有遭遇汽机车不立即避让或阻挡通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2项,处新台币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照。如果是慢车驾驶人,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4条第1项第6款处新台币300至1200元罚锾。

经查现行法规并无规范行人,未立即避让救护车通行之处罚,但警方仍呼吁行人或驾驶在道路上有遇救护车时,请务必立即避让,优先让救护车通行,以免延误救护车将伤患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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