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环保局近期破获2起中和区泡沫污染沟渠的案件,9月29日及10月2日,稽查人员分别接获民眾通报于瓦磘沟与桥和路、福和路交口出现泡沫废水,经稽查发现,污染源均来自社区大楼的消防泡沫废水操作不当。环保局已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告发违规单位,最高可处以300万元罚锾。
环保局表示,第一起事件发生于9月29日,民眾反映中和区瓦磘沟内出现泡沫。经追查发现,该泡沫源自翔之誉社区。虽然该社区初时声称「无设备故障」,但环保局与消防局共同查核后发现,消防泡沫原液的容量及压力均低于标准值。
最终,该社区承认消防设备早前出现故障却未妥善处理,导致泡沫流入水体。此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第1项第2款规定,环保局依法告发并要求其限期改善。
第二起事件发生于10月2日中午,环保局接获通报指出,中和区桥和路、福和路口出现大量泡沫。环保稽查人员到场查察,发现污染源来自登山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揽的泰隆丰和建案。该公司在进行消防设备更换作业时,因应颱风可能引起的水位上升,将消防泡沫原液储存在废水池内。
然而,由于开启自动溢流系统,导致泡沫流入附近的排水系统,最终污染了大排水路,环保局已依法告发并要求限期改善。
针对这两起事件,环保局强调,消防设备产生的废水若未妥善处理,可能对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防止类似情况重演,社区大楼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中的泡沫原液储存设备,避免因故障造成泡沫外泄。
此外,应妥善收集和处理因设备维护、测试或更换所产生的消防废水,切勿擅自排放至排水系统或河川,并建立完善的应变机制,若发现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应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环保局提醒,瓦磘沟等区域的排水系统为新北市重要列管水体,任何污染都可能对环境及民眾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防范,将持续加强稽查,并呼吁社区大楼强化消防废水防治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重演,民眾如发现任何水污染情事,应立即拨打1999市民服务专线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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