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贪污等罪被起诉,日前获北院谕知8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及电子监控,台北地检署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8)日认为无理由,裁定驳回。
被羁押超过6个月的陈重文,10月1日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谕知,陈重文以80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及限制住居于台北巿北投区住处,并接受电子监控,每日向科技监控中心报到。
台北地检署不服陈重文交保裁定,随即于2日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抗告。北检3月14日指挥廉政署针对陈重文等人发动搜索约谈,讯问后声请羁押禁见,北院一度裁定200万元交保;案经北检抗告成功,北院重开羁押庭,3月21日裁定羁押禁见,北检7月19日起诉全案。
台北地院今(8)上午日进行言词辩论,公诉主任检察官林俊廷认为他犯后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庭末,审判长吴承学谕知全案定12月27日上午9点29分宣判。
上周获准交保的陈重文步出法院,面对媒体询问对于北检提起抗告的看法,他仅低调表示:「我相信司法会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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