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阿芳(化名)与他的丈夫阿德(化名)频繁接触,两人曾一同前往桃园市汽车旅馆共度三小时。阿方还称阿德为「老公」,明显介入她与阿德的婚姻,导致其家庭破碎,请求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最终法院裁定阿芳应赔偿25万元。可上诉。

根据小美指出,她与阿德早在民国89年结婚,婚姻长达多年,两人婚姻关系原本稳定。然而,阿芳在明知阿德已婚的情况下,仍与他频繁接触。尤其在111年4月14日,两人一同前往桃园市花园汽车旅馆共度三小时。小美强调,阿芳不仅称呼阿德为「老公」,双方互动极为亲密,显然超越了一般朋友的范畴,这让小美感到极大的精神痛苦,严重侵害了她的婚姻权益。

针对小美的指控,阿芳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确实对阿德示好,也承认两人曾前往汽车旅馆,但强调双方并未发生性关系,并认为小美索赔100万元过高,愿意赔偿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芳与阿德的互动确实逾越社会一般所能容忍的范围,破坏了小美的婚姻生活,并认定这些行为已对小美造成精神损害。最终,法院判决阿芳赔偿2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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