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男子阿国被女儿小萱(均化名)控诉,在她未满1岁时就外遇离家,自此不闻不问,4年后就与母亲离婚,父亲更是长年游手好閒,未曾提供扶养费,还常向母亲要生活费,拿不到就恐吓,甚至拿刀逼着讨钱,她也曾亲目睹父亲偷母亲财物。不满父亲未曾尽人夫、人父之责,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当年她由母亲单独扶养长大,还须依靠政府低收入户补助及摆摊维生,母亲因不堪长期言语暴力,加上经济压力,就在她12岁时一起搬离。她为了帮助家计,从13岁开始半工半读,期间父亲未曾闻问,甚至多次找她借钱却从未归还。
小萱表示,母亲是身心障碍者,仅领有津贴每月5437元,她现在月薪不到3.2万元,每月要缴纳房租6000元,以她现有的资力,负担母亲扶养费已经实属吃力,母亲也常有医疗费用要支出,若再负担父亲的扶养费,明显会导致她无法再维持生活。
法官考量,阿国因脑梗塞等疾病住院治疗,诊断后其右侧中大脑动脉梗塞,精神及理解功能不佳,已无法正常表达,生活也已无法自理,需要专人照顾,名下虽有车辆2台,但是早已遗失,并无其他财产可供处分,堪认已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
法官审酌,自小萱年幼时起,阿国对她不闻不问、疏于照顾,也未支付扶养费用,未能克尽父亲的扶养照料责任,无正当理由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